根据决定书显示,广东持毅与溢嘉两家资管公司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 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广东持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溢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与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两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后30日内将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及相关责任人的书面检查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根据官网,广东持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范赞车;广东溢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肖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微信充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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